最近长沙这事儿可真是让人气得不行!一个4岁的小娃娃在餐厅里不小心碰到了别人,结果被成年人死死揪住衣领一分多钟,监控视频9月8日终于公开了,看得我是又心疼又气愤。
央媒这次出手很快,9月9日央广网就直接发评论定调了,标题写得很清楚——《从摸臀到霸榜,博眼球式维权闹剧该凉了!》。评论里说得明明白白,4岁的小朋友根本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,没有主观意愿的肢体接触怎么能算性骚扰呢?
人民日报同一天也发了文章,标题是《四岁男童的肢体接触,不是制造流量漩涡的素材》。两篇文章都没有直接骂人,而是很理性地把问题拆开了说——一边是"性骚扰"这样的虎狼之词容易引来流量狂欢,另一边是"维权"把小矛盾闹到调解三次不成还要上法庭。
说实话,这调解过程也是绝了。三次调解全部谈崩,中间女方还因为呼吸性碱中毒被120送医院。央广网评论里有一句话说得特别到位:基层调解要坚持原则、明法析理、主持公道,以法律为准绳理直气壮"硬起来",既不要"和稀泥式调解",也不可"为调解而调解"。
可惜啊,在是非这么清楚的情况下——4岁孩子无心触碰、成年人勒住孩子衣领一分多钟——调解还搞了三次,这不是在给女方继续闹下去的底气吗?明明摆着的事实,愣是被搅和成了流量狂欢的素材,在平台上畅通无阻地跑了整整十四天。

终于等到大结局了!9月11日,男童父亲郭先生通过个人微博账号公开发声,宣布正式反诉。他说了一段特别硬气的话:现在站出来反诉,注定会有人说他蹭流量,但他问心无愧——不为索赔,只为给孩子要一个法律上的清白;胜诉赔偿全额捐给青少年公益,维权成本自己承担。
律师也给出了明确解读,女方以"摸臀猥亵"为由起诉,男童父亲反诉其侵犯名誉权,两者基于同一事实,关联性充分,完全可以提起诉讼。这波操作真的是太解气了!
回过头来看这整件事,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。一个无辜的4岁孩子,因为无心的肢体接触就被扣上"猥亵"的帽子还被闹得全网皆知,家长得多心疼啊。希望这次央媒的定调能给这件事画上一个公正的句号,也希望类似的闹剧别再发生了。
弘益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